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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汇缴托收业务的通知

2023-08-14 13:55:51  浏览次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公积金业务流程,提供更加便捷的缴存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开通汇缴托收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的单位均可办理汇缴托收业务。

二、银行账户:缴存单位公积金账户对应一个托收银行账户,且为基本账户。

三、 托收金额:按缴存单位汇缴核定的月应缴金额全额托收。

四、托收银行:缴存单位在我市工行、农行、建行、龙江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的,均可办理同行汇缴托收业务,如在其他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的,由龙江银行办理汇缴托收业务。

五、办理方式:缴存单位与开户银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后,每月直接从缴存单位银行账户自动扣划应缴住房公积金。

特此通知。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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