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贷款测算方法

2021-01-12 16:00:45  浏览次数:

一、房产额度

首套房:房产额度=房款总价×80%

二套房:房产额度=房款总价×70%

二、还款能力系数为0.6

还款额度=(夫妻双方工资总额×0.6)-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本息额

工资总额: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以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缴存基数确认;2、借款人及其配偶如在伊春区域以外工作,以异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中注明的缴存基数确认;3、借款人配偶如退休,由其原工作单位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退休收入证明确认;4、军人的工资收入由其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明细确认。

三、贷款测算公式={(夫妻双方工资总额×0.6)-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本息额}×贷款年限(月)

四、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58-3971140    传真:0458-3971140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环卫路教师进修学院后院东20米线
技术支持: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