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伊春市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办法》的说明
2022-11-04 15:28:38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住房公积金党组的反馈意见》,大病提取业务超出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范围。我中心于2022年10月21日提请管委会审议废止《伊春市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办法》,但未获通过。经与市委巡察办沟通,此项问题必须整改。因此,自2022年12月1日起废止《伊春市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办法》,同时修改《伊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特此说明。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