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二O一三年度报告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二O一三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二O一三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3年我市实缴单位1573户,实缴职工107090人,当年新开户单位168户,新开户职工10832人,年缴存额36717.7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66.89%。缴存总额178304.42万元,缴存余额125082.2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65%,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由2012年的55%,增加到61.19%,提高了6.19个百分点。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全市年提取额11128.5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 158.97%,累计提取总额53222.17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全年个人贷款发放额32366.4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23.66%,年个人贷款回收额13513.83万元,年发放贷款2469 阿笔,个人贷款累计发放额140554.00万元,累计发放14538笔,个人贷款余额88379.38万元,个贷率70.66%。
(四)资金运用和风险情况
2013年我市购买国债余额9006.06万元,资金使用率84.47%;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8笔,逾期金额17.33万元,个人贷款逾期率0.019%;转存定期26199.76万元。
二、增值收益情况
(一)业务收入
全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收入4488.61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58.71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23.9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456.56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49.40万元。
(二)业务支出
全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支出2386.6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227.3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57.48万元,归集手续费1.80万元。
(三)增值收益及分配
当年实现增值收益2101.94万元,比上年增加661.58万元,提高45.93个百分点。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8.53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累计余额达1012.92万元;提取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913.42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催建催缴力度,努力拓展公积金归集面。
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让更多的广大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优惠政策,我中心不畏困难,采取先启动、后达标,班子成员落实目标责任,带队深入未缴单位和林业区(局)推进、请求市政府督办等办法,取得了显著成效。经不懈努力,2013年又有五营、朗乡、桃山三个区(局)确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仅剩的南岔区我中心正在努力加大催建催缴力度,以实现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1个区(局)全覆盖的目标。
(二)强化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
为确保资金安全,我中心从自控、互控和监控三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自控长效机制。通过边实践、边修改的方式,全面制定、完善和坚持实施了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60多项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操作程序、表格及奖惩办法,形成了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规范资金调配审批制度,加强互控建设。对每一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调动均实行了出纳、会计、用印和中心领导“四方联审”制度,使每笔业务均做到了各程序环环相扣,各岗位互相复核、监督制约。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控建设。对远离市中心的五个管理部实施了半年一次全面检查内审的制度,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堵塞漏洞,保证了规范运行和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没有发生项目贷款、挤占挪用资金、违规使用增值收益现象,购买的国债均安全可靠。自2003至2012年已连续十年被省住建厅(建设厅)评为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三)优化服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了“治浮、治庸、治懒、治散”的“四治“活动和业务“大练兵”活动,常年开展了“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工作,对病人、特殊岗位的服务对象,开展针对性上门服务。贷款实现了评估、担保和银行“一站式”服务,《条例》规定在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我中心只需2个工作日即可办结。在提取审批上,《条例》规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我中心实行了业务审批由工作人员全程传递制度和“审批无等待”、“审批无空档”制度,保证了客户业务随到随办、当日办结,受到客户的普遍好评。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