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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9-08-28 14:52:4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伊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公开办函﹝2019﹞15号),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本单位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诚信建设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数据全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夯实公开基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

1.加大政策公开力度

做好重大改革政策信息公开。特别是加强“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政策的信息公开。

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工作,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网站已发布的文件页面作出明确标注。

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加强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广播、报刊、媒体访谈等方式,解读政策、传递信息,及时解疑释惑,着力提升解读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2.加强办事和服务公开

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信息。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和取消调整事项名单目录。

做好服务事项信息公开。积极探索网上办公途径,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优化用户办事服务体验。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3.深化决策和运行公开

积极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按时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规划以及中心工作动态,公开年度涉及民生、关注度高等方面的重点工作的安排和完成情况。

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意见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4.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和内容整合,完善网站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围绕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内容建设,适时调整网站栏目版面,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效性,切实提高网站的实用性。

做好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协同联动,探索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优化对外咨询和服务渠道,健全各类在线互动栏目的有效运行机制,增进与公众的双向互动,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扩大政府信息范围和影响力。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5.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和管理

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在依法有据的基础上提高公开率。加强保密审查,严格遵循有关第三方意见征询的程序规定。认真做好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二)配合做好《2019年伊春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其他部门牵头落实但涉及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职责的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三、基础保障

(一)规范信息发布

全面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对未主动公开的公文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按程序予以公开。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二)积极回应关切

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信息发布后的动态监督,及时关注社会舆论热点,做好舆情研判。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第一时间收集各方意见,对各类涉及住房公积金工作的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回应、澄清事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不良影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加强业务培训

落实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专题讲座,并及时对新任职工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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