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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息公开制度

2019-01-28 17:01:18  浏览次数: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息公开制度

 

有效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领,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能为内容,以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效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信息公开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应严格遵循真实、全面、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一) 真实公正,便于监督。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有利于公众监督。

(二) 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信息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除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及无公开价值的信息外,社会公众公开。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从住房公积金行业实际出发,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讲求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三、信息公开的内容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社会和公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缴存职工普遍关注的住房公积金领域问题,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对外公开。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能设置。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职能,对外办理业务的网点地址、办公时间、业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包括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各项业务所涉及的政策依据业务流程、办事凭证和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服务。查询服务应提供当年缴存、提取、结息及余额信息。柜台和办事大厅可提供职工或单位的明细帐信息。

)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报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预、决算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方式 

(一)在中心网站上设立专栏,方便群众随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和预、决算情况等应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加强舆论宣传,确保公开实效

五、信息公开程序

(一)在中心网站上公开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交中心信息管理科统一发布。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类信息应自信息形成、变更或按规定程序批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

(三)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要求公开和解答的其他事项,由相关科室或管理部提出意见,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公开内容应告知当事人。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研究,无法立即解决的,做出解释说明。

(四)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开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六、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统筹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公开中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作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七、信息公开的要求 

(一)中心各科室和各管理部要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对结果进行通报

(二)中心各科室和各管理部要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在办事大厅放置意见簿、意见箱,设置监督电话3971140,开通监督信箱zfgjj@163.com,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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